林朝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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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林朝寶抽菸不聽規勸,推撞女警成傷,一審判1年緩刑3年,但褫奪公權3年。(圖/自由時報)

林朝寶

一審緩刑褫奪公權 林朝寶推女警 議員職恐不保

嗆店家關店 調女警職林朝寶

民進黨雲林縣議員林朝寶,在咖啡店抽菸被勸阻,竟嗆要店家關店,還推打員警,嗆女警「雲林縣最囂張的議員就是我,要把妳調到台西」 ,而被控妨害公務罪,雲林地院承審法官近日判刑1年、緩刑3年,但法官也罕見地直指林朝寶已不適任縣議員,宣告褫奪公權3年;倘若二審也維持原判,林朝寶將遭解職、丟掉議員資格。林朝寶

林朝寶昨表示,他承認犯錯,但無法接受被褫奪公權,將提上訴;勸阻林抽菸的85℃李姓店長低調說「沒事就好了」,不願表示意見;兩名員警、斗南分局長陳寶安都表示尊重司法判決。林朝寶

今年3月15日凌晨,林朝寶酒後帶2名女性友人去斗南鎮85℃連鎖咖啡店消費,在店內吸菸時,遭店員制止不聽,又動手推打前往處理的2名男女員警,從咖啡店一路打到門外,女警受傷倒地,他還嗆聲「妳可以去驗傷啊!快去驗啊!」林朝寶

甚至嗆說「雲林縣最囂張的議員就是我,要把妳調到台西」等威嚇言語,過程被監視器及現場民眾用手機錄下,上傳網路後引發眾怒,雲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起訴,地院19日宣判。林朝寶

判決書強調「不適任縣議員」林朝寶

判決書強調,民意代表之去留,原則上應交由民意決定,在考量應否為褫奪公權宣告時,應更謹慎為之,但林朝寶在禁菸場所公然吸菸,對勸阻服務生惡言相向,甚至在警方到場後變本加厲,以肢體、語言暴力相向,欠缺法治觀念,不足為民眾表率,加上以「職務調動」脅迫警員,也欠缺對縣政府(行政權)尊重,足以形成其已「不適任縣議員」之心證,故依法宣告褫奪公權3年。林朝寶

至於林朝寶涉妨害公務罪部分,判刑1年,審酌他犯後坦承犯罪,並向員警提出書面致歉書,故給予3年緩刑;全案仍可上訴二審。林朝寶

法官同時要求林朝寶,在判決確定3個月內,於四大報頭版擇一刊登道歉啟事,公開向2名員警道歉,且半年內繳交公庫10萬元,才符合緩刑要件。林朝寶

判決書還特別說明,對林朝寶的褫奪公權宣告,非妨害公務罪之緩刑的效力範圍,依刑法第37條第4項及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7款規定,於本案判刑確定之日起,解除其縣議員職務。林朝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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